按照《关于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皖水人函〔2020〕470号)文件要求,我校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工作。经各部门推荐、党委会研究通过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,最终确定拟表彰先进集体为:水利工程学院(县处级);先进个人为:陈送财(县处级)、奚立平。
现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7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将情况反馈到组织人事处或监察审计处。
联系电话:0551-67316837 67316828
组织人事处
2021年1月21日